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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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式风情房住了一晚感觉还不错,安静,也挺干净,挺满意,就是周边有点偏,不是很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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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不错,给我老爸老妈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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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就是小旅馆,订的是1.5的床到店后感觉好小,到楼下一问说是1.4的,呵呵。然后加钱换的1.8的,一进房间感觉就不是很好,被套也是破的,枕头上还有貌似血迹的感觉,我要求前台换个房间,然后上来一个类似老板的老头上来了,说了一句话真的火,说才这么点钱还要换房你到底要换几次房间啊,不耐烦的给我换了,着什么鸟服务,不会有第二次了,真的差。不推荐。